为贯彻落实空港集团“问题起底、思想教育、做派整改、本领提升”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推动干部员工专项主题思想教育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效,党群工作部结合实际,制定了《空港集团专项整治工作“红旗党支部”和“先锋党员”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至12月
二、活动机构
空港集团专项整治工作“红旗党支部”和“先锋党员”创建评选活动由集团党群工作部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三、评选范围和推荐条件
(一)评选范围
“红旗党支部”:集团党委所属的党(总)支部均可参与评选;
“先锋党员”:集团在册党员(含预备党员)均可参与评选,党员人数不足20人的支部,最多可推荐1人;党员人数超过20人的支部,最多可推荐2人。
“红旗党支部”和“先锋党员”均以月为周期进行评选。
(二)推荐条件
“红旗党支部”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集团“问题起底、思想教育、做派整改、本领提升”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各项任务安排,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量,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破局集团发展难题、解放干部思想桎梏、整顿集团队伍作风、提升经营发展本领有创新举措,在推动集团重大项目进展方面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先锋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爱岗敬业,在集团专项整治工作中能够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带头在市场化转型发展、六大优势转化落地、“3+3+1”产业招商突破、资产盘活、降本增效、改革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一)“红旗党支部”由符合条件的党(总)支部自荐参与评选,每月25日前将《空港集团专项整治工作“红旗党支部”申报表》(附件1)报送至集团党群工作部。
(二)“先锋党员”由各党(总)支部对照评选条件,通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等群策方式,在本党(总)支部范围内评选推荐“先锋党员”候选对象,并于每月25日前填写《空港集团专项整治工作“先锋党员”候选对象推荐申报表》(附件2)报送集团党群工作部。
(三)党群工作部通过材料审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自荐“红旗党支部”和各党(总)支部推荐“先锋党员”候选对象进行考察,形成空港集团专项整治工作月度“红旗党支部”和“先锋党员”初步名单。
(四)党群工作部将空港集团专项整治工作月度“红旗党支部”和“先锋党员”初步名单在集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结束后向相关支部和党员授予表彰锦旗和标牌。
(五)对获得“红旗党支部”和“先锋党员”的党(总)支部和党员,党群工作部将定期对其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工作举措和特色亮点设专栏进行总结宣传,广泛营造活动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各党(总)支部书记是“红旗党支部”先锋党员”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创建培育、评选推荐、宣传总结等工作。
(二)各党(总)支部要广泛宣传《空港集团专项整治工作“红旗党支部”和“先锋党员”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营造活动氛围,号召支部和广大党员积极主动参与创建活动,按照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积极开展党(总)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党(总)支部工作制度和机制,提升党(总)支部各项党建工作水平,发现和培育一批思想、工作和学习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党员,全力推动党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勇于担当、有所作为。
(三)各党(总)支部要按时上报“红旗党支部”的自荐材料和“先锋党员”的推荐材料,并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的照片、视频等佐证资料,未按时上报资料或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支部,取消当月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