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更是将健全相关机制列为重要改革任务。家庭在中国社会结构与传统文化中地位重要,是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和重要抓手。从党情国情看,党始终重视婚姻家庭建设。从现实需要看,当前家庭面临诸多变化与挑战,亟待家庭支持机制建设。而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需从发展家庭服务、支持家庭教育、创建家庭文明等方面着手,实现妇女发展与基层治理的双向促进。
■ 王晓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并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为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全会,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列为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从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注重发挥重要作用,到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健全发挥作用的机制列为重要改革任务,意味着现在需要从机制建设的高度看待“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如何看“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家庭在中国社会结构与传统文化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和重要抓手。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我们党始终重视妇女解放事业与婚姻家庭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下简称“三家”建设),为新时代“三家”建设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从社会结构看
作为一个伦理本位的社会,中国社会高度关注家庭。家庭在中国社会结构与传统中具有重要地位。梁漱溟先生在《中华文化要义》一书中曾做出中西社会的对比图,西方社会是“团体-个人”模式,“团体与个人,在西洋俨然两个实体,而家庭几若为虚位”,中国社会则是“天下-家庭”模式,“中国人却从中间就家庭关系推广发挥,而以伦理组织社会,消融了个人与团体这两端”。因此,从社会结构看,家庭在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庭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同时家庭建设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家庭内部的良好关系与外部支持体系建设有利于基层社会的整体良性发展。
——从党情国情看
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关于家庭的理论实践受到马克思、恩格斯有关妇女解放和家庭发展观念的影响,并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我们党始终重视婚姻家庭的法律体制建设及思想观念引导,以婚姻家庭建设入手进行社会改造和社会建设。例如,苏区土地革命时期,在邓颖超等老一辈妇女运动领袖的努力下,婚姻制度和土地制度中的男女平等在法律层面得以调和,破除了妇女权利保障在个体与家庭、集体之间的“中梗阻”。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从根本上废除了封建婚姻制度对妇女的歧视和压迫。
——从现实需要看
党的十八大以来,妇女工作及妇女理论创新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愈加紧密相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婚姻家庭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家庭结构、家庭功能、家庭关系发生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变化,如家庭规模缩小、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年轻人婚育意愿低迷与城市离婚率升高等,亟待全局性、系统性的家庭支持机制建设予以回应。当前的家庭变化对基层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挥好家庭在养老抚幼、情感慰藉、经济支持、抵御风险、文化传承等方面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促进人民幸福安康、实现民族复兴伟业意义重大且任务紧迫。
如何“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
从“小家”着眼“大家”,将“三家”建设纳入新时代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格局中,在推动行政类治理资源下沉的同时,有效撬动市场资源和社会资源,强化整合行政主导机制、市场化机制以及社群机制的功能,将“三家”建设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治理效能,实现妇女发展与基层治理的双向促进。
——发展家庭服务,保障基层民生服务供给
家庭服务,涉及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等民生服务的方方面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生产体制与生活体制相分离,家庭服务呈现出重新回归家庭的趋势,加重了女性作为家庭服务的主要承担者、隐性贡献者的负担。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指导下,“家庭责任男女共担”是我们党和国家一直秉持的原则立场。新时代发展家庭服务,需要推动“家庭优先视角”在社会保障政策中的主流化。首先,要着力构建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立并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老人赡养等在内的家庭服务政策,广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新家庭计划,以政策体系建设来支持家庭发挥抚幼、养老、扶弱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其次,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制订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的措施。再次,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立足家庭、面向社区的组织优势,结合地方实际需求,推动建立社区为基础的托幼、养老服务一体化供给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兜底性”家庭服务,重点为经济和住房困难、临时遭遇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人家庭等提供家庭服务支持。
——支持家庭教育,提升基层“三治”水平
家庭教育,是人生整个教育的基础和起点。良好的家庭教育可以把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治理理念等有效地传递给下一代,有助于提升下一代的法治和德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将严的法治纪律和好的社会风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厚植基层治理的法治和德治根基。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发挥家庭作为人生第一所学校、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重要作用。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现阶段家教建设正面临一系列挑战,需要做好应对。首先,更好发挥妇联的引领作用,与政府、企业、社会、社区更好联动、协作,不断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政府购买专业组织服务、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形式,为家庭提供养育教育服务和支持性政策,提高家庭对家教的重视程度和教育能力。其次,注重德育和智育并举,坚定爱国爱家情怀,坚持正确的方向引领,避免下一代在社会思潮与价值观念多元转型期迷失方向。结合线上线下渠道筑牢立德树人、以德化人的家庭教育主阵地。再次,妇联要协同联动教育、民政多部门对存在特殊困难的留守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结对关爱,提升全社会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氛围和水平。
——创建家庭文明,激发基层治理主体活力
家庭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源头活水,治理好家庭这个基本单元,可以有效将一些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治于未病。创建家庭文明,有助于以优良家风引领优良社会风气,激发基层治理主体活力。新时代以来,面对广大妇女和家庭的新需求、新问题,妇联及各级政府需积极回应。比如,面对离婚率高、年轻人婚育意愿低迷,既要提升正面宣导,培养尊重婚姻、敬畏婚姻的家庭伦理观念与责任担当,又要完善家事纠纷调解机制,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与社工介入服务。妇联要激发家庭参与治理的活力,形成“家家有责、家家守责、家家尽责”的新格局。
来源:中国妇女报